评估党支部: 评估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
目 标 管 理 内 容 |
评 分 细 则 |
满 分 |
自评 得分 |
评分依据 |
党 支 部 自 身 建 设 ∧ 共 45 分 ∨ |
1、支部工作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能按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计划和总结,定期向所属机关党总支和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
1)是否有书面计划及总结,无计划或无总结的扣1分。 2)计划、总结是否严肃认真,计划是否切合实际,总结是否实事求是,对采取应付态度、敷衍了事的扣1-2分。 3)是否按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了计划、总结,缺报1项扣1分。 |
5 |
|
|
2、组织生活制度健全,能做到:每月一次组织活动;每季一次支委会;每年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 |
组织生活每缺少一次扣0.5分。 |
5 |
|
|
|
3、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制度健全,包括:组织生活、党员学习、支部廉政、党员汇报、党员谈心、联系群众。 |
以提供的书面制度为依据,每缺一项制度扣1分。 |
4 |
|
|
|
4、有党员花名册,熟悉党员基本情况。 |
1)检查党员花名册,无党员花名册的扣1分。 2)向支部书记或支委询问党员基本情况和工作情况,不熟悉党员基本情况的扣1分。 |
2 |
|
|
|
5、能紧密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学习党章,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
1)上级组织规定的必须学习的重要文件(或学习材料)未组织学习的,每少一次扣1分。 2)党员中有明显与党的基本路线背道而驰言行的扣5分。 3)根据支部学习、工作记录及结合各方面工作的实际效果进行综合评估。 |
8 |
|
|
党 支 部 自 身 建 设 ∧ 共 45 分 ∨ |
6、党员能自觉加强党纪、国法的学习,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
1)凡党员违纪,支部不能及时处理及迅速上报的,发生一起扣1分。 2)受到校行政或校纪委通报批评的,每人次扣0.5分。 3)受到校行政、校纪委警告以上处分的,每人次扣2分。 |
7 |
|
|
7、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认真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
1)收到所在单位或部门工作人员的入党申请后,支部应在一个月内找其谈话,不进行谈话或延期谈话的,每人次扣0.5分。 2)发展党员材料齐备,支部决议全面,手续符合要求。因审查不严,考察不细而将不符合入党条件人员发展入党的,每人扣2分。 |
4 |
|
|
|
8、落实重点培训对象,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工作,参加党校学习学员学习态度端正。 |
1)当支部确定入党申请人为重点培养对象后,应在一年内安排其到党校参加培训,漏派或延派的每人次扣0.5分。 2)参加党校学习的学员结业成绩应在合格以上,每一人次不合格扣0.5分。 3)其支部所在部门全部为党员,已没有入党申请培养对象的,此项按满分计算。 |
3 |
|
|
|
9、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及考察工作,按期办理转正手续;对不合格的,能通过组织程序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或延长预备期。 |
1)不按预备党员转正程序和预备期满超过一个月未办理预备党员转正的,每人次扣1分。 2)检查支部工作记录,查阅预备党员考察表,评定支部对此项工作的工作态度及工作质量,工作不认真负责的视情扣1分。 3)新发展党员三个月内不进行新党员入党宣誓的,每人扣0.5分。 |
3 |
|
|
|
10、有收缴党费登记簿,能按期按标准交纳党费,每年公布党费收缴情况一次。 |
1)未建立《收缴党费登记簿》,或登记不认真负责的扣1分。 2)党员不能按期按标准足额交纳党费的,每人次扣0.5分。 3)每年底不能在党员大会上或张榜公布党费收缴情况的扣1分。 |
4 |
|
|
|
党与 支党 部员 战模 斗范 堡带 垒头 作作 用用 ∧ 共 55 分 ∨ |
11、支部书记能以身作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
1)支部书记不热爱本职工作,不熟悉支部工作的扣1分。 2)支部书记本人不认真组织支部进行政治学习的扣1分。 3)支部工作开展不力,支部书记实绩平平,扣1分。 4)不认真组织党的民主生活会,不能有效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扣1分。 |
5 |
|
|
12、支部书记能参与行政重要问题的讨论、决定,听取行政负责人关于业务工作情况的通报,支持行政领导在其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
1)支部书记未能参加行政重要问题的讨论、决定,未能听取行政负责人关于业务工作情况的通报的扣2分。 2)支部书记不积极支持行政领导在其职权范围内开展作的扣2分。 |
4 |
|
|
|
13、党支部应经常调查、分析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党员能协助支部和行政负责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
根据支部工作记录及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综合评估。 |
6 |
|
|
|
14、党员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完成本职工作好。 |
1)工作不积极主动、出勤率不高扣1—2分。 2)属于本职工作范围内且因未能预见、预防而出现责任事故、事件及失误的,根据问题性质的严重程度扣3—5分。 |
7 |
|
|
|
15、党员在管理工作中服务意识强,能积极主动地围绕教学、科研、育人开展工作。 |
1)为教学、科研、育人服务中,服务态度差,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次扣2分。 2)管理服务工作中乱收费的,扣3—5分。 |
7 |
|
|
|
16、教育党员和群众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为学校的改革、建设、发展,献计出力。 |
1)平时有违背党的教育方针和办学方向言行的,每人次扣3分。 2)党员不积极参与学校建设改革和发展的,每人次扣2分。 |
7 |
|
|
|
党与 支党 部员 战模 斗范 堡带 垒头 作作 用用 ∧ 共 55 分 ∨ |
17、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技术及专业知识,提高管理水平、工作能力及办事效率。 |
1)党员在其部门工作岗位按规定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及操作技能经学习或培训仍未能达到的,每人次扣0.5分。 2)党员在其部门管理工作岗位因管理水平差、工作效率低下、群众意见较大的,每人次扣1分。 |
5 |
|
|
18、能妥善处理上下级之间,本部门同事之间及学校内其他部门教职工之间的关系,能团结协作开展工作。 |
1)因党员个人思想意识、品德修养方面的原因造成上下级之间、本部的同事之间关系不协调,难以正常开展工作的,每人次扣1分。 2)因党员自身思想意识、品行修养方面的原因造成与其它部门关系紧张,对工作带来不良影响的,每人次扣1分。 |
5 |
|
|
|
19、对外来洽谈工作人员及校内办事、来访的教职工与学生,能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认真听取意见、及时处理问题,能坚持党性原则,秉公办事。 |
1)对外来办事人员因不能以礼相待,态度生硬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次扣0.5分。 2)对外来办事人员因收受吃请、收受礼物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每人次视情况扣1-2分,经有关部门查实有索贿受贿的,每人次视情节扣2-4分。 3)对本学校内教职工、学生来部门办事,因不能认真听取意见、耐心解答、办事草率拖拉而造成群众意见的,每次扣1分。 |
5 |
|
|
|
20、关心本部门工作人员及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工作和学习,及时向上级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
根据支部工作记录及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与听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反映进行综合评估。 |
4 |
|
|
|
附 加 项 |
1、本支部或单位受到上级表彰的,国家级每项加6分,省部级每项加4分;地市级每项加3分。 |
目标管理得分 |
|
||
2、党员见义勇为等方面先进事迹经新闻媒体报道的,省级以上加3分;地市级加2分。 |
附加项得分 |
|
|||
3、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有创新,总结出先进经验,并在一定范围内推广的,每项加2分。 |
合计得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