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分工报备的文件精神,现对我校各部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分工进行报备统计,如分工有调整,也要及时向组织部报备分工调整情况和调整理由。
各单位上报的材料需加盖公章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于10月13日前上报组织部干部科。
党委组织部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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