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教育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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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元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共有各级各类学校6700余所,在校生370余万人,教职工37万余人,教育总量占全区人口的1/6。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教育系统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全面提高质量为战略主题、以促进公平为基本要求、以优化结构为主攻方向、以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守望相助,团结奋斗,推动全区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谱写了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教育篇章。 以新发展理念为“引擎”,助推教育协调发展 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全区教育系统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稳中求进,强化内涵,进一步提升了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基础教育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基础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先导性地位。全区坚持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同步发展,实施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第一期、第二期工程,扩大了学前教育资源。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4个百分点,普惠性幼儿园资源覆盖率达到65.1%,在园幼儿60.8万人,“入园难”“入园贵”“入园远”的矛盾正在有效缓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入快车道。2015年、2016年共有59个旗县(市区)通过国家认定,总计通过率为60%,在西部省区排第4位。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为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8.7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普通高中教育进入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新阶段。 职业教育立交桥建设更加畅通。职业教育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全区着眼于构建现代职教体系,在全区布局设立36所高职院校,建成4所国家示范或骨干高职院校,11所自治区示范校,实现了每个盟市都有一所高职院校、立足地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格局。2017年举办本科层次高职教育的高职院校达到17所,招生专业68个,安排招生计划2480人;开展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33所,通过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超过50%;23所中职、3所高职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中职、高职、应用技术本科衔接贯通的人才成长通道更加完善。 高等教育吹响改革发展新号角。按照打造“城市智慧心脏、区域经济发展重要动力源、引领先进文化先锋”的发展思路,自治区制定印发《办好人民满意高等教育的意见》《统筹推进国内和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重点支持内蒙古大学率先进入国内一流大学行列,在全区高校遴选50个左右学科进行重点建设,“双一流”建设拔锚起航;大力发展航空、大数据、蒙医药等自治区产业发展急需的学科,高等教育与自治区经济发展的契合度不断增强。 民族教育得到“优先重点”发展。自治区坚持在事业发展规划上优先谋划,在财政资金上投入优先保障,在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安排,大力支持民族教育发展。蒙古族聚居地区已基本普及了学前蒙汉“双语”教育,民族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等主要指标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少数民族受教育规模和程度实现历史新高。 以招考制度改革为“龙头”,带动重点领域突破 改革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全区坚持“龙头引领、重点突破、统分结合、内外联动”抓改革,推动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进一步激发了教育活力。 宏观战略完成新设计。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为根本标准,2014年以来牵头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改革方案或实施意见,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立柱架梁”工作基本完成,形成了系统完备、衔接有序的宏观战略设计。实施中考“分招”政策,自治区示范高中分招比例已超过50%,“名校”的择校压力得到缓解,进一步推动教育资源均等化。高考录取实施“动态排名、精确定位”,打造阳光招生模式,实现了从填报志愿到录取结束的过程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校园足球改革取得新成效。作为国家唯一的足球改革试点省区,全区校园足球工作在组织领导、赛事安排、经费保障等方面实现“七个率先”,每年完成比赛近万场、参赛队员超过6万余人次。 教育开放迈出新步伐。全区坚持以俄蒙为重点扩大教育开放,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着力推动国内区域合作、校地合作。全区有23所学校接收来自40余个国家的留学生2800余人。内蒙古大学与俄罗斯卡尔梅克大学共建孔子学院,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设立了对蒙职业教育培训基地。自治区政府与吉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等高校开展校地合作,并对区内高校相关学科建设形成辐射效应。全区高校还与蒙古国联合建设蒙药制药厂、蒙药实验室,扩大了教育对外合作范围。 以教育惠民举措为“抓手”,促进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是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内在要求。全区顺应广大人民群众对共享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的新期待,从经费保障、资助体系、师资队伍、办学条件等方面打出了促进教育公平的“组合拳”。 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2016年开始建立以“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统一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机制、巩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并将民办学校纳入经费保障范围,实现了教育经费可携带。自治区将寄宿生住宿费补助政策扩大到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国家“两免一补”政策拓展为“两免两补”。对民族学校按照双语授课学生人数和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的10%增拨公用经费补助。2013年至2017年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共投入151.67亿元。 建立“一条龙”资助帮扶机制。2012年在全国率先实现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每年有70余万名学生受益。2014年启动实施低保家庭子女(含孤儿)升入普通高校新生资助政策,每个学生每年资助1万元,已经惠及学生4万余人,2017年扩大到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2016年自治区本级设立学前教育资助资金。自治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范围覆盖23个国贫旗县,23.6万人从中受益。 乡村教师得到更多关爱。在解决“下得去”方面,通过国家、自治区两级“特岗计划”招聘教师4600余人,推进退休教师、在职教师、高校毕业生支教,有效改善了农村牧区教师资源紧张局面。在解决“教得好”方面,完善校长、教师交流制度,近年来交流人数超过3.5万人,有力地促进了师资均衡;通过“国培计划”“区培计划”培训教师超过37万人次,提高了教师能力。 信息化助力城乡共享优质资源。全区中小学(含教学点)互联网宽带接入率从2013年初的35.6%提高到98%,“内蒙古教育云”平台建设提升了数字资源供给能力。全区102个旗县(市区)中,已有98个旗县建成“同频互动”课堂,平均每天上线人数超过1000人,实现了城乡学生同上一节课、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教育系统工委书记、高校工委书记,自治区教育厅厅长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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